日期: 2020-05-17 浏览量:163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太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根据《阜新市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标对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通过因户因人施策、挂图作战、叠加式帮扶,精准扶持现存227名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口(包括人均收入5000元以下已脱贫人口1名),确保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脱贫标准,力争5000元以下已脱贫人口突破5000元,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有效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如期全面打赢我区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任务
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全区227名建档立卡人口全覆盖,对1名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口要开展挂图作战,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实现脱贫质量整体提升,脱贫成效稳固。
(一)深入实施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建扶贫专项行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深化“党建+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活动,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常态化,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选派干部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学习其他地区成功做法,以既扶贫又扶智,既授人以鱼又授之以渔的精准扶贫方式帮助贫困户精准脱贫、永不返贫,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扎实推进“互学互帮互促”活动。按照《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开展“互学互帮互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太委办发〔2019〕103号)要求,各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要扎实开展互学互帮互促系列活动,要将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推进,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抓好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县乡两级双重管理,统筹整合农业农村、人社、财政、科技等部门资源,着力培养稳定型和发展型村党组织带头人,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结合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2020年集体经济扶持村的项目确定、组织实施、分类推进,健全完善扶持村项目储备库,不断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全区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到90%以上。
5、强化选派干部管理和服务。加强选派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选派干部自身和派出单位优势,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强化典型引领,继续加大选派干部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选派干部要在镇党委领导下,充分利用网络直播媒介、实体销售平台,千方百计帮助农户、农民合作社拓宽销售渠道,确保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
(二)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扶贫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
1、大力夯实产业扶贫基础
(1)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农业农村局牵头健全产业扶贫工作体系,推动实现区有扶贫支柱产业、镇有扶贫主导产业、村有优势扶贫产业、户有至少一项有效产业扶贫项目。指导贫困户增强种植业生产能力,使贫困人口在特色高效种植业发展中获得实惠;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引导贫困户参与畜牧业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帮扶贫困户能力;整合资金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规模养殖场等项目,让贫困户土地流转能增收、参与生产有收入、资金入股有分红。
(2)落实贫困户参与扶贫项目。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合作社作用,年内实现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个以上的实体项目,实现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100%全覆盖。
(3)强化产业扶贫科技人才支撑。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人和致富带头人培育,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依托种养大户,动员和带动贫困人口参与农业生产,增加家庭收入。加大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和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
(4)切实防范产业扶贫风险。要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带贫主体目录,将参与产业扶贫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作为风险评估的主要对象,系统评估生产经营、带贫能力等方面风险。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等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防范责任,增强产业扶贫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2、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
(1)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各级拨付、使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区级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照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2)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对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乡镇要进 行全面梳理分类,完成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管权,确保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要以发展壮大扶贫资产为目标,努力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3、确保扶贫项目尽快开复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加大督导工作力度,督促县(区)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对已建成的产业扶贫项目尽快开复工,对在建的项目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吸纳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4、建立饮水安全长效运行管控机制。确保6月30日前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区卫健局
1、结合健康扶贫“回头看”督战60天活动要求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包保,督导和协助我区辖区内的村医按时到精准扶贫户家中进行签约与随访,询问其生活方式和服药情况并给予指导;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健康评估;做到“一人一病一方案”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2、结合医保工作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这“四重保障”的宣传力度,完成大病签约38人,慢性病签约117人,并根据就医需求及时协助办理转诊及其他相关手续。免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通过明白卡、宣传单、健康扶贫手册等多种形式,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识,增加贫困户对医疗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4、按照市级意见,医疗补充保险由两县自行招标采购,我区的医疗补充保险由于额度较低,拟由阜蒙县选中的中标单位一并提供服务解决。
区人社局
1、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动态比对工作,确保精准到户、精确到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医保扶贫对象综合管理台账管理,准确记录、定期核实、动态调整,推动贫困人口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
2、落实基本医保保障政策。继续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区级财政或区政府从其他渠道给予全额补助。
3、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儿童白血病等八种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4、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在区内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到街镇、社区,并在太平区微信公众号对全区居民进行广泛告知。协助市医保局尽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最大限度 “一站式”直接结算,减少贫困人口跑腿垫资情况的发生。
5、开发公益性岗位。针对困难群体,做好政策落实、宣传和普及工作,开展帮扶工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做实做细就业援助工作,对于确有困难且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困难家庭就业率。针对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线上远程培训课程,定位于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经过培训后,可就近推荐工作,实现脱贫增收。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补齐精神短板。将产业分红和捐款捐物变为贫困群众自主劳动和文明行为的资金或物质奖励,破除“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人口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6、全面摸清贫困人口就业意向底数。对贫困劳动力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情况进行统计。实现贫困劳动力与用工单位精准对接,鼓励采取点对点接送等办法促进贫困家庭务工人员返岗就业。区人社局要做好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工作。
区民政局
1、大力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切实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坚持“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原则,将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2、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根据2020年省、市确定的农村低保提标指导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132元/年/人提高到5000元/年/人,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
3、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加强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村级协理员作用,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排查和调查。并加强跟踪管理,随时了解掌握贫困居民家庭情况,以家庭收入作为主要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因学等原因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对家庭收入较低的贫困户,符合低保政策的,及时动态管理纳入低保保障。同时,对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长期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对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对于通过发展产业、就业等方式实现家庭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可在渐退期(视其家庭稳定程度最长不超过1年)内继续享受低保,通过“救助渐退”增强其就业和发展产业的稳定性,实现稳定脱贫后,按照程序逐步退出农村低保。
4、落实好特困供养对象供养保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按照“应纳尽纳、应保尽保”的要求,把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纳入供养保障范围。
5、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切实用足、用活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同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的互补功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学(大中专院校)在享受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仍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6、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制度,切实做好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保护。
区教育局
1、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从学前到高校资助管理体系,健全以政府助学金为主的“助、补、减、免”资助工作机制,规范资助管理,对各学段建档立卡学生实施全资助。我区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发放2000元/生/年(农村园10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750元/生/年。对考入高校学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8000元/生/年。做到个个有帮扶,人人有措施,决不能因贫失学。
2、确保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小学100%、初中100%,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零辍学。建立控辍保学台账,分类实施控辍。主要措施是依法控辍、学困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确保全阒无一人因贫辍学。
区住房局
1、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逐户开展鉴定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台账。对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要逐户出具鉴定报告。报告上要标明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全覆盖。2020年3月15日统计的建档立卡户存量危房。
2、2020年6月15日前,全区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竣工率达到100%。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3、督促全面落实D级危房翻建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求。
区科技局
1、发挥作用实施产业脱贫。依托本地农科人员,努力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建档立卡户就业,引进适应本地区的优良品种,帮助建档立卡户发展庭院经济和养殖业。争取政策指导,支持对本地区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产业技术攻关。
2、开展培训实施智力脱贫。发挥科技资金作用,利用科技人才优势,有针对地开展技术培训,培养农民技术员,使他们成为建档立卡户身边的技术能手,改变传统耕种习惯,帮助他们通过劳动致富。
3、创新模式实现可持续脱贫。发展壮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星创天地,实施大众创新创业。通过龙头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种、推广、销售,扶持指导建档立卡户生产、发展、创收。
水泉镇
1、加强动态管理。对因突发重大疾病、因灾、因学等情况,以及涉及“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并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及时精准扶持。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收入不稳定的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2、不断提高建档立卡精准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规范。进一步做好扶贫政策、明白卡、档案包“三上墙”工作,实行“二维码”管理,加强贫困户实际情况与贫困档案、明白卡和系统数据的比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镇、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书记”作为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的直接责任人,结对帮扶干部作为贫困户档案、明白卡规范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扶贫档案、明白卡和建档立卡数据信息无差错。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十大行动。针对全区277名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口致贫原因和“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施策,组织实施医疗、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科技扶贫、党建扶贫、就业扶贫等十大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附后),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领导,区直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区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牵头单位意见予以配合,区各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区直各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行动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三)开展挂图作战。对1名年收入5000元以下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口脱贫进度、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监控,进行月调度、月统计、月报告。建立挂图作战工作机制,确保3月底前实现镇、村两级挂图作战“全上墙”。
(四)强化监督检查。全年计划开展五轮专项检查,第一轮脱贫攻坚排查工作已于今年1月初结束,针对全市共发现12类、27个方面问题,计划1月底逐项完成整改。第二轮检查在4月中下旬进行。针对全市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和2019年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并对近期脱贫攻坚的几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第三轮检查将在5月份开展。重点针对全区227名已脱贫人口(包括1名收入在5000元以下已脱贫人口)的脱贫政策落实和帮扶计划执行情况,区、镇资金绩效及项目管理运行情况,行业部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等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全区脱贫成效和脱贫质量的大普查(三查一访)。第四轮检查计划在7月-8月,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年初工作安排,配合省开展抽查。第五轮检查计划在9月-11月,接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考核,做好接受国家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脱贫攻坚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委书记孙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王柱担任双指挥长,副总指挥由区委副书记陆英、副区长陈刚担任。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刚担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勇担任,日常工作由区扶贫办负责。成员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担任。
水泉镇、区直各行业部门要分别成立相应专项战役指挥部,水泉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牵头抓好统筹,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人,做到各级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层层有责任、级级有任务。各专项战役指挥部都要建立战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实现专项战役行动的项目化、工程化管理。
区扶贫办要切实履行总指挥部的参谋部的职责,认真做好各专项工作的协调联络、统筹调度,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总指挥部将于每周三组织召开由各专项战役行动牵头单位和水泉镇参加的专项调度会,按计划安排分别听取各牵头单位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调度专项行动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专项战役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百日攻坚战”的重要意义,作为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的最关键、最重要的机会牢牢把握,务必做到两个必须:一是必须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思想状态,各专项战役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只争朝夕,坚持底线思维和倒逼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二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打好“组合拳”,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件事一件事落实,没有结果绝不收兵。同时,总指挥部将协调纪检部门加大对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的检查力度,对于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区、镇级财政要保证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用好中央和省财政投入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要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五)提高工作能力。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平台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村公示栏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新举措好办法,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鼓励贫困群众在政策扶持下依靠自我奋斗实现脱贫致富。
太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7日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