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31 浏览量:144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5.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7.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8.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指导区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相关活动。

10.负责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的协调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5%。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2.97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因机关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46.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2.97万元,增长99%。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7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因机关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9万元,占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3.97万元,占8.6%;农林水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万元,占4%。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4.1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9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97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8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8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万元,比2018年增加0.66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维持日常办公正常运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机关工作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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