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31 浏览量:143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太平区卫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太平区卫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卫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卫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卫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研究和拟订区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负责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的实施,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订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关检测、调查和监督;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配合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完善和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加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负责制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订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等级评审。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8)落实生育政策,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
(9)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10)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科研项目; 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本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和信息库管理建设工作。
(15)负责拟订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直各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有办公室、爱国卫生
人员情况:太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员编制8名。人员编制结构为7名行政,1名行政工勤人员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太平区卫生健康局
第三部分 卫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57.67万元,占收入总计53.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1424.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0.76%。主要非税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18.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4%。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及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728.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75
%。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354.09万元,增长103.4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结构变化,二是部门功能调整。
(二)支出总计3081.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05.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8.5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5.61万元。
2.项目支出127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1.42%。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奖特扶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82.12万元,增长156.91%。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51.25万元
主要是年末资金到位时间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919.24万元,增长145.45%,主要原因:资金到位时间及发放的形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18万元,项目支出127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2.12万元,增长156.91%,主要原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14.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资金不包含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资金不包含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支出;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资金不包含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1.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2万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3045.24万元,占98.8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占0.2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12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及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不可控性。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3.卫生健康支出3045.2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045.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及各项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09.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4.农林水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6.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存在退休人员。
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2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万元,比2018年增加0.7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卫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卫健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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