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20 浏览量:171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委关于群众团体岗位职能工作方面的要求及相关政策,围绕市科协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四服务”职能作用。
2、负责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加强科协组织自身建设。
3、承担项目工作和“三争取”相关沟通、争取任务。拟订全区科协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制定廉政建设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并实施,且与基层党组织同步推进。
5、承办科协会议。开展年度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等活动。举办创新理论培训、科协工作培训、家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建立企业科协组织,发展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者和会员。
6、参与企业技术攻关,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借助专家工作站和省级学会服务站为基层解决科技、技术难题和需求。
7、落实《纲要》,提高四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认真做好企业、农村、社区、学校、机关科协科普工作,实现科普精准化。拓展“太平科普”微信公众平台覆盖面,完善科普E站建设,发放宣传资料和器件,实现科普信息化。全年开展科普之冬、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以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普流动讲堂、专家服务企业行等品牌活动。
8、承办上级科协及区委、区政府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00万元,减少13.98%。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支出总计16.31万元,包括: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94%;卫生保健支出1.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0%;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19%。
2.按支出性质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6.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29%;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5%。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00万元,减少13.98%。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万元,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94%;卫生保健支出1.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0%;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19%。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4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11.64万元,主要是本单位职工工资、保险及部门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1.5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公务员医疗补助0.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医疗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年初预算数。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万元,按支出性质科目分类分,基本支出16.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29%;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5%。
1.工资福利支出13.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8年相同,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本部门无车辆等。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等支出,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等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31万元,占87.7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0万元,占12.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其中:人员经费1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万元,因2018年本部门非独立财政决算单位,因此无法与2018年同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新市太平区科学技术协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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