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31 浏览量:164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文化旅游局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文化产业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保留)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保留)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保留)

(十三)拟订全区体育工作有关政策,研究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区体育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区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保留)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八)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一)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太平区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区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太平区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第二部分  太平区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8.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9.06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倍增。

(二)支出总计6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万元。

2.项目支出16.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82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倍增;二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2万元

主要是用于图书馆和文化馆的项目补助支出、文化和旅游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专项资金拨入,年末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5万元,项目支出16.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82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倍增;二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倍增;二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倍增;二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旅游发展基金支出增加15.7万元;二是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1.2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09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2.20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占5%;年末财政结转和结余14.2万元,占2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8.10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22.47万元;津贴补贴10.88万元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倍增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万元,主要是正常差旅费和印刷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倍增。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4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4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倍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6.99万元,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太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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