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02 浏览量:53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0〕25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云政务办公效能平台应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云政务办公效能平台应用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市政府云政务办公效能平台应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深入推进办公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发展,提高我区云政务平台的利用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坚持以考促改、以考促用、以考共赢的宗旨,引领我区电子政务全员应用和业务创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使用率、人员日常在线率、日常工作上网率,构建一个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一网办理的智慧协同办公体系。全面实现工作信息共享网络化,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共性业务全流程、无纸化,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二、考核对象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营商局、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区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太平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太平交警大队、社保太平分局、太平公安分局、水泉镇、红树街道、高德街道、孙家湾街道
三、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组织机构信息;机构人员信息;管理机制及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组织学习培训等情况。
(二)应用效果。领导使用情况;账号活跃度;平台应用使用等情况。
(三)资源共享。平台信息共享情况;档案库建设及共享等情况。
(四)违规情况。违反规定在互联网发布公文情况;违反规定在平台中发布虚假信息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阜新云政务平台应用。自5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全员参与门户系统、公文系统、台账系统、通知公告系统的日常应用,可保留纸质文件运转并行至6月1日。
(二)保障数据信息录入准确性。各单位要每月进行机构和人员信息确认。
(三)严禁在平台传输涉密信息。严禁通过“阜新云政务”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一机多用,若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自负。
(四)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自评。对自查工作中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
(五)推进移动客户端的安全应用。为促进移动办公,各单位工作人员要在智能移动终端上安装安全移动政务平台客户端,确保随时随地办理工作事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用,要组织好本单位内部具体工作人员的应用推广工作,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全员应用推广工作。
(二)加强培训,深化应用。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全员应用培训工作计划,按期组织培训,确保有序地推进本单位全员应用工作。
(三)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将采用后台数据统计、日常巡网抽测、不定期实地抽查、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考核意见,纳入年终绩效专项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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