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4-24 浏览量:1376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20〕19号


为加强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办公室公务员履职尽责,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共太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太平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阜太委组发〔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平时考核的对象,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政府办党组管理的公务员。

二、基本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  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张宏鑫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  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宝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室,具体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以及在推进转型振兴中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五、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权重占30%,个性指标占70%。

(一)共性指标。一般包括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满分30分)

1.在提升政治素质方面。不主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的每次扣2分;参与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主动,撰写心得体会照抄照搬他人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工作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3分。

2.在坚守职业道德方面。工作中未按照程序规定,私自删减工作程序办理业务,每次扣2分;工作中私自违背政策审批项目,每次扣3分。

3.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任务时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每次扣2分;服务基层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在工作中避重就轻,怕麻烦、怕担责、怕吃亏、怕碰硬,影响业务工作开展的,每次扣2分。

4.在坚持廉洁自律方面。违反廉政规定,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被服务对象投诉且查实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分,并提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5.在出勤情况方面。无故迟到20分钟之内的,每次扣1分,超过2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3分;提前20分钟以内签退的,每次扣1分,提前2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3分。

(二)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由各科室参照提出的减分和加分项,根据科室定岗定责制度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本科室人员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满分70分)

1.上级、区本级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办结时限(情况复杂经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意延期的时间内)超出规定期限一天扣2分;工作中虚报、隐瞒、夸大,每起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5分。受区级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2.建议提案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办复率达不到百分之百的扣2分;因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不畅,造成影响建议提案办理效果的扣1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承办部门不力,影响办理工作的扣1分;未能按办理时限完成办理任务的扣2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受区领导表扬的奖3分,受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部门表扬的奖2分。

3.理论、调研文章和综合文稿。领导对综合文稿不满意,提出批评的,每次扣2分;文稿出现格式错误或者内容有误的,每次扣1分。在省级报、刊、网站等媒体发表的奖5分,在市级发表的奖3分。

4.会议办理和公务接待。会议办理和公务接待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每次扣5分;受到区领导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区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5.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公文处理工作出现重大错误或区领导批评的,每次扣3分;文件办理、文件运转缓慢或催办不及时,影响有关工作开展的,每次扣2分;文件格式或者内容有误的,每次扣1分;涉及文件泄密的,每次扣3分。受区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6.信息报送。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领导决策,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被省级报、刊、网站等媒体采用的每篇奖3分。

7.市民投诉。市民反映的诉求,如能解决,由于不能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或沟通协调不力,在正常受理日期内造成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造成来电人反复投诉的扣2分;受条件等原因所限不能解决,但未能按期回复的扣1分。受区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8.政务公开。未按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项工作任务扣1分;政府网站在市政府考评中,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按规定答复的,每件扣1分。受到区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9.绩效考评。未按市考核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市考核任务的扣1分;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直接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批评的扣2分;由于指导不力,造成报市系统考评数据出现失误的扣1分;按时间节点要求,未完成对镇街和部门考评任务的扣1分。受市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10.财务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违规财务报销的扣3分;工资及各种扣除项发放、核算不及时的扣1分。受到区财政部门表彰的,奖2分。

11.机关党建。落实上级党委要求不彻底、办公室党建日常工作开展不力扣2分;党组会议开展及相关材料完成不及时,受领导批评的扣2分;受区机关工委表彰的,每次奖2分;受区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12.组织人事。在选拔干部过程中程序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人事工资政策掌握不透,工资核算出现偏差的扣2分;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要求,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受到区委组织部门、区人社部门表彰的,每次奖2分。

13.后勤保障。公务用车调动不及时每次扣1分;组织参加全市的公益活动不得力扣2分;后勤保障不及时,造成领导反映的扣2分;物品采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次扣2分。受区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14.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老干部活动,由于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扣3分;服务离退休干部,受到离退休干部举报反映,确实存在不合理问题的,每次扣2分。受到区领导表扬的,每次奖3分。

15.协助领导工作。组织、领导本科室工作或者协助办公室领导工作不得力受到办公室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办公室领导表扬的每次奖1分。

16.积极为基层、单位人员服务,及时解决有关困难问题,受到表扬的奖1分。

17.各科室工作,凡由于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市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奖3分;受到区级表彰的,每次奖2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对象的主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一)确定考核指标。年初,办公室各科室对年度工作计划要点进行细化分解。将年度工作目标尽可能进行具体化,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进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分解、落实到个人,作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个人小结。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规定的考核周期,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及出勤等情况及时总结,如实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领导评鉴表》,对日常工作的详细记录,及时填写《2020年度考核手册》。个人小结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三)审核评鉴。根据公务员工作纪实情况和日常表现,采取分管领导负责的原则,按季度客观公正作出评鉴并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分别报机关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审定。

(四)结果反馈。主管领导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提高的要求,同时听取本人意见。

(五)整理汇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2020年度考核手册》的填写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与检查出勤率等情况,建立考核台账并及时备案。

(六)结果公示。办公室定期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七、考核结果使用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机关党组以口头或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公务员,机关党组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调整岗位。

办公室要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如实记录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并及时装入本人档案。

八、纪律要求

政府办全体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机关党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人事科反映。

严格平时考核工作纪律,对在平时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科室及个人,机关党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试用期内公务员应在报到之日起,按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援派我办或在我办挂职的公务员,自报到之日起按规定参加平时考核。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机关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本方案由督查室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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