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31 浏览量:61 来源: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承担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的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

三、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5.38万元,包括:(Z01)

1.财政拨款收入75.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75.38万元,包括:(Z01)

1.基本支出6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Z05-1)

2.项目支出6.2万元,主要包括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太平区安监局部门决算收入75.38万元,比上年减少69.84万元,减少48.09%,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入太平区应急中心。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安监局部门决算总支出75.3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69.84万元,减少47.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太平区安监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4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2.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0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0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0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0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00万元

6)事业运行0.0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0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98万元,主要是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0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2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4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0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0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0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0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2.3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6.18万元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万元

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5.28万元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0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0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0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0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0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0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5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0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太平区安监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75.3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70.38万元,减少48.28%。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6万元,减少12.30%;项目支出减少5.62万元,减少47.63%。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CS05)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取消了公务用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太平区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8万元,比2017年减少70.38万元,降低48.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太平区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太平区安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资源勘探信息(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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