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31 浏览量:98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内外贸领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汇总全市内外贸易发展的总体情况,分析全市内外贸易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拟定玛瑙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做好对玛瑙产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4、制定全区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拟定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参与配合市商务局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参与旧货流通监督管理。
太平区第三产业办、玛瑙产业办职责和太平区供销社职责
附:第三产业办、玛瑙产业办职责:
1负责第三产业、玛瑙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对玛瑙行业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第三产业、玛瑙产业信息资料,建立资料库,为玛瑙特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调研和协调第三产业和玛瑙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督查和反馈有关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供销社职责:
1、负责为“三农”服务,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2、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创建农业流通环节建设。
3、指导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
4、开展新网工程建设,做好购销环节工作。
5、做好为农服务的各项培训工作。
6、对基层供销社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7、做好供销社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请、信息采集上报与政策调研等情况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机关
2、第三产业办
三、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办公室、第三产业办、太平区玛瑙产业办、太平区供销联社和综合业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0.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6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90.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5.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3万元。
2.项目支出5.47万元,主要包括补充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减少情况。2018年,商务局部门决算收入90.61万元,比上年减少9.60万元,减少9.57%,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进机构改革,事业人员全部调至各服务中心。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商务局部门决算总支出90.6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9.60万元,减少9.5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8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0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4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1.97万元,主要是发放工资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7万元,主要是补充办公经费和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35万元,主要是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5.8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9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3.86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5.5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5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商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90.6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9.59万元,下降9.5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0万元,下降7.80%;项目支出减少2.38万元,下降30.38%。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进机构改革,事业人员全部调至各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和2017年一样为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招商引资,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招商引资接待,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万元,比2017年增加2.69万元,增长59.3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参加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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