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办证服务指南

日期: 2026-08-11 浏览量:63 来源: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服务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受理机构:

  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1、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要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3、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4、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 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9、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10、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11、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图(复印件)

  4.健康证明(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房照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食品安全制度目录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报-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结果送到:

  现场领取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全国统一咨询投诉热线:0571-12345;投诉热线:0418-24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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