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太平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的通知

日期: 2024-11-24 浏览量:176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区属各中小学:

  为保障我区2024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评选办法、评选要求等相关内容,印发给大家,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评选办法

  1.太平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在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应称号的学生和班级中产生,并认真执行相应的评选标准。

  2.评选要坚持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评选结果必须在本校公示,公示期5天(2024.11.25-11.29)。同时,学校要保留学校集体研究讨论的过程性材料(会议纪要、表决结果等)备案。区教育局将对评选、推荐、公示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推荐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坚决取消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评选要求

  1.小学阶段一、二年级学生不参评,评选范围在三、四、五、六年级学生中产生,中学阶段七年级学生不参评,评选范围八、九年级学生中产生。

  2.各校在分配名额时要统筹兼顾,不得突破推荐指标上报。确保每个班级的优秀学生受到表彰,通过身边的先进典型,影响、带动和激励其他同学共同进步。

  三、其他

  1.太平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要分别填写登记表(一份),审核无误后在登记表上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登记表(正反打印)报区教育局教育科504室(登记表到太平基础教育微信群下载)。汇总名单电子版(Excel表格)上传公共邮箱W2462607@126.com.。

  2.2024年11月29日前报送纸质登记表、上传汇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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