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住建局政策公开答

日期: 2024-05-15 浏览量:182 来源:太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问: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有哪些?

答: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问: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那些行为属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

答: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问:瓶装燃气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

答: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对气瓶至配套的减压阀、自动切断阀承担检查、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减压阀在自动切断阀后的,减压阀后由燃气用户负责管理;减压阀在自动切断阀前的,自动切断阀后由燃气用户负责管理。

问:家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放置在什么地方?

答: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厨房放置的钢瓶不能超过2只;厨房只能设置单只钢瓶使用;钢瓶不宜放置在灶具下方;钢瓶应放置避高温、日晒、潮湿、腐蚀等环境,严禁卧放重压。

问:餐饮经营场所使用燃气连接软管应注意什么?

答: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的,连接软管严禁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且长度不超过2米.

问: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答: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细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

投诉受理后,依照法定职责属本单位负责处理的投诉事项,将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处理: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处理的投诉事项,将及时批转有权处理的投诉工作机构。

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能够确定处理意见的一般质量问题,由投诉工作机构责成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限期处理。其中,责任单位未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相关活动的,将告知责任单位须改正的事项、内容。

对双方争议较大或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投诉工作机构可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论证意见。投诉人要求对质量问题进行检测或鉴定的,应与责任单位协商,责任单位认为不需要检测或鉴定的项目,或不需要检测、鉴定即能确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或者已有检测或鉴定报告,但投诉人有异议的,投诉人可与责任单位共同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投诉人先行垫付,根据检测或鉴定结果确定费用的承担主体。

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方人员进行验收。

调查核实中发现投诉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涉嫌行政违法,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最后责任单位上报处理结果,投诉工作机构存档并告知投诉人。

问:办理砍伐城市树木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1.容缺受理承诺书

2.绿地管理单位签署意见的临时占用和伐移树木申请表

3.绿地权属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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