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15 浏览量:23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3年12月14日下午,区长张雪峰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九届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刚,区委常委、副区长冯平平,副区长周存光,副区长许辉,副区长芦闯参加会议。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姜军华,区司法局副书记、副局长姜军列席会议。
一、听取区政府2023年10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汇报
(一)听取区住建局关于实施城南地区民生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米家地区口袋公园、翠城一街桥梁维修、红树路和太平大街亮化、泉东大街道路绿化和亮化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二)听取区民政局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三)听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塔子沟水库清淤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
(四)听取水泉镇关于新建农村道路5公里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五)听取区教育局关于实施红树小学和二纬路小学操场改造、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水泉镇及区教育局汇报事项。
会议指出,2023年10项民生实事在各位分管区长的有力推动下、各牵头部门的组织下,完成的比较理想,对各部门的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2024年,民生实事在通过人代会确认后,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把民生实事好事做好。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十件民生实事是区政府对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牵头部门要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协同配合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抓好收尾工作。对今年已完工的项目要认真做好验收、交接、运营、维护等后续工作,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二、审议《2024年太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2024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说明》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政府办汇报事项。
会议要求,各部门会后有更好的修改意见及时反馈至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进行补充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三、审议《太平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发改局汇报事项。
会议要求,各部门会后有更好的修改意见及时反馈至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进行补充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审议《太平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财政局汇报事项。
会议要求,区财政局按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五、审议《太平区国资国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财政局汇报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是区财政局要与市局校准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二是区国资局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抓紧建立对国有企业监管的相关规章制度,在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三是要持续做好深化改革工作。
六、审议《太平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财政局汇报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区财政局要继续修改完善《方案》内容,从整个构架上进行调整,细化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与我区实际紧密结合并具有操作性。
七、听取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阜新市太平区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财政局汇报事项,并责成区财政局按照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是严控新增隐性债务。要坚持“开正门、堵旁门”,形成有效闭环制度管理。结合我区发展需求、综合财力、债务风险等因素,合理测算债务限额,精准控制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严禁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二是压降隐性债务规模。要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全面优化债务期限结构,着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特别是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实现存量债务不断链,有序缓解债务风险。三是深化协同监管力度。要完善常态化协同监管,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成效。
八、听取区司法局关于太平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司法局汇报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中重点内容之一,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督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推进本领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清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落实落细,为助力太平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九、听取区市场局关于2023年食药安全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市场局汇报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分工合作,全力提升联合执法力度。食品安全无小事,区市场局要承担好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合力抓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区政府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统筹安排跨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努力构建多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统筹规划,持续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区是阜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先导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巩固原有的工作成果,对照创建标准,不断完善各项软硬件资料,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持续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全链条监管,全力保障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三要强化督导,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细。结合当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各级领导要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任务清单,深入包保单位督导检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查找并补齐工作中的不足,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压实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盯紧食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完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排查风险隐患,守护好我区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十、听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太平区2023年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农业农村局汇报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河长制的使命担当,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切实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当好河流生态的守护人。二是明确总体目标。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围绕目标任务,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提高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完成上级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实现“五清、三达标”。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围绕河长制工作确定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主动加强与区河长办的沟通配合,健全完善信息互通、风险共防、问题协处的联动协调机制,共创协同共治的新格局。四是突出重点、履职尽责。各包保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分包河段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经常性开展巡河,掌握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履职尽责完成“管河”任务,切实维护河湖健康。
十一、听取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太平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生态环境分局汇报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我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要继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从我区实际出发统筹协调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落实工作职责,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高。二是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巩固已经取得成绩基础上抓实抓细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推动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三是重视环保督察案件复核工作。要将环保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深化环保督察整改成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已验收销号案件定期开展复核,确保不反弹。
十二、听取区卫健局关于太平区202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卫健局汇报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理清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思路。要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重要决策及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调整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服务群众思路、方法、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的学习,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干部的培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二要加强调研督导,不断强化推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有效抓手。要针对今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同时,要重点关注掌握失独群体的动态,做好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避免失独群体进京上访。三要加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快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的具体措施。要打破惯性思维,积极探索和创新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具体路径。要加强协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各镇街、区委有关部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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