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01 浏览量:233 来源:太平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二、服务对象:辽宁省内所有出生的正常新生儿进行筛查。
三、服务机构信息:
太平区医院
服务地点:医院一楼门诊:听力筛查室,新筛采血室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节假日休息)
五、服务项目:
1、新生儿听力筛查,
2、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的采血
六、服务流程:
家长持有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书,带新生儿到门诊一楼即可。
七、服务要求:
1、听力筛查:新生儿生后3-5天;
2、新生儿代谢疾病筛查采血时间是:生后正常新生儿开始吃奶后72小时至7天内
八、投诉举报电话:0418-248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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