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13 浏览量:39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太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2、坚持“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新生入学考试。
3、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本学年度预计招收一年级新生1个班,人员在45人之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学前儿童,不接受不足年龄的儿童报名。
4、招生事宜。5月31日前完成入学登记,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学校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和材料审核工作。
二、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凡有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求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家长需携带有效的在本地就业务工证明、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并提供有效居住证明2项材料,来学校提出子女的入学报名申请,学校在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将情况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后,批准就读。
三、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
延缓入学: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休学: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条件和程序:
(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休学申请,向学校申请休学。
(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后,签字盖章报区教育局审批。
(4)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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