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6-19 浏览量:62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现对本年度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作如下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10天。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6月28日之前来电或书面意见至区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6539549 0418-12345
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度计划实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使用调整计划表
年度 | 资金类别 | 项目名称 | 计划衔接资金 | 备注 | ||
计划金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使用方向 |
| |||
2023年 | 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水泉镇那台营子村暖棚项目 | 30 |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 产业项目 |
|
水泉镇塔子沟村暖棚项目 | 30 |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 产业项目 |
| ||
水泉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益设施项目 | 2 |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 乡村建设项目 |
| ||
精准防贫保项目 | 3.72 | 区级配套资金 | 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
| ||
合计 | 65.72 | 备注:剩余资金,将结合事情情况 |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