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18 浏览量:117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鉴于2016年12月我区成为国家认定合格的辽宁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实际情况,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区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发展向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新时期教育的新要求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发展每一个教师为宗旨,以统一规划、区域均衡、办学条件标准化为基本思路,不断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校本研训水平、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城乡间、校际间、班际间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1.遵照“市县(区)统筹,以县区为主”的原则。在市政 府统筹规划全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区政府具体承担领导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任务,区政府是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
2.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原则。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具体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3.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相关政府行政部门配合的原则。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做好薄弱学校改造、布局。
4.注重内涵发展原则。稳步推进教学改革,积极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创 新管理机制,建设学校特色文化,消除大班额,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为学生全面和谐优质发展创造条件。
二、总体思路与推进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分期推进,全面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提升基本均衡相关
指标为重点,因地制宜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进一步缩小城乡中小学办学差距,消除薄弱学校,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均达到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实现区域内学校校舍、设备、校长、教师配置优质化。以中招制度改革为杠杆,以均衡分班为切入点,实行标准化班级建设,实现学生接受教育的机会均等优化。
(二)推进计划
1.2020年已启动太平区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工作(宣传、调查摸底)。2027年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2025年(3所中小学)
水泉初级中学、红树小学、城南小学达到标准要求。
2026年(5所中小学)
第四初级中学、第十二初级中学、实验小学、二纬路小学、高德小学达到标准要求。
2027年(2所中小学)
第六初级中学、东山小学达到标准要求。
2.2027年底,全区11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校际成优质均衡,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四、 工作任务
(一)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和监测
工作
1.提高管理水平,解决大班额问题。针对国家督导检查的反 馈意见,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太平区 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实行集中阳光均衡分班,严禁低年级大班额现象发生。在保证零 增量的基础上,让大班额情况消失,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我区 2020年消除大班额。
2.加强学校基础设施与教学用房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学校附属设施建设,2022年启动二纬路小学教学楼 建设,2023年力争竣工交付使用。
3.内涵建设工作。到2027年底全区11所中小学教学管理 全部达到省定标准。课堂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学生课业负担减轻,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逐步实现小班化教学。坚持德育为先、 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聚 焦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更好 的课程奉献给我们的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 健康成长,为学生优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加强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在实现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保障年度相关监测指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实现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到2027年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
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50人。小学实现在校生无辍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1%以内,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二)完善机制,促进区域内教师队伍向优质均衡发展
1.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制定培训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项经费;建立骨干教师特别是农村骨干教师的培训制度;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实效,进一步提高区域内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2.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和考核管理工作。优质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编制,区编制、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配置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根据农村学校实际情况,适当配置附加编制,通过招聘区域外骨干教师、应届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招聘录用优秀教师,合理调整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实现城乡学校中、高级职称比例一致。
3.建立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原则上,校长每届任期3年,一般不超过两届;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期限为9年,最多不超过12年。校长及教师均按照计划进行交流。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
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4.建立完善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和各项待遇,城乡教师同工同酬;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农村学校和城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强现代化教学手段,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逐步实现教育教学现代化。
(三)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2.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教师要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并转化为教学行为,研究和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和水平。
3.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进一步缩小校际间教学水平差距,进一步提高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
(四)落实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扶持政策
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确定接收学校,完全取消不合理限制条件,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2.建立和完善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学生”机制,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开展法制教育、亲情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确保“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3.落实国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大力开展残疾学生随 班就读工作,加强随班就读的管理和特殊教育资源室建设,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公平均等,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特殊教育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4.建立对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 济困难而失学,让城乡困难群众子女拥有更多学习机会,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学。
(五)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质量监测机制
1.开展学校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达标创先活动。各学 校都要建立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后勤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民主决策,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2.完善考试招生、阳光分班制度。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政策,城区、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
3.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和机制。建立完
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监测制度;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学校管理的主要内容,把各项规定落实到每所学校,有布置、有督查。对城乡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优化引导、科学评估,建立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现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育人环境,确保学生、学校安全稳定。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 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建设形成“一校一品牌、 一校一特色”太平教育特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成立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机构
1.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指导全区工作。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各个基层学校也要成立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担任成员,各司其责,协调工作。
2.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把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来抓,把大力发展义务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3.定期召开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关会 议,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查缺补漏,逐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所需资金,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及时足额拨付,统筹分配使用生均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并设立专项科目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2.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 统筹。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 公共财政体制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长 效机制,解决教学设施设备向优质、现代化方向趋势发展。
教育局作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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