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18 浏览量:122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太平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不在本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者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补贴对象难以界定的购机者需主动提出申请,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
二、补贴范围:2021-2023年我区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机具种类从《辽宁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规定发布的《辽宁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21年第一批》中选择,具体范围为:11大类26个小类84个品目(详见附件1)。补贴范围视全省补贴范围变化按照年度进行相应调整。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要优先保证我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和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需要。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省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由省农业农村厅确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本省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自主向水泉镇政府受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购机者(发票、本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人机合影照片、“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不能自销自购申请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能以组织和法人代表个人名义同时申请补贴。支持统一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受理补贴申请,实现应录尽录。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贯彻落实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地”要求。区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110%时,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五、咨询电话:0418-632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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