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15 浏览量:237 来源: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问: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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