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太平区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太平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太平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日期: 2023-03-03 浏览量:129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3〕3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部门:

鉴于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将太平区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平区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雪峰   区  长

副  组  长:芦  闯   副区长

王  勇   区住建局局长

            计  伟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董春龙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磊   区信访局局长  

            姜军华   区政府办主任

            李海静   区发改局局长

刘东纬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佳星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姜  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浩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磊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连军   太平交警大队大队长

            郑子健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湃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局长

杨可佳   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局长

白栾涛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浩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宏鑫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国元   海隆物业公司法人

            王富海   盛德物业公司法人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指导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推动维修改造的全面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计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1.综合协调组:由徐磊同志担任组长,做好与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土地手续办理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环评手续办理等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在维修改造工作中涉及违规、违章建筑等拆迁事项);负责相关合同、文件起草签订及档案等资料管理。

2.资金管理组:由计伟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维修改造计划实施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3.工程建设组:由李雷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按市相关部门确定的改造标准及工作方案,拟定改造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4.工程验收组:由李雷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程验收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物业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5.信息综合组:由姜军华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有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及向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报送总结、信息等工作。

6.信访稳定组:由王磊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太平公安分局参与信访稳定组工作,配合维稳工作,太平交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等方面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更,由继任者接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太平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

组      长:张雪峰   区长

副  组  长: 芦  闯   副区长

成      员: 王  磊   区信访局局长

李海静   区发改局局长

卢  岩   区民政局局长

司德胜   区司法局局长

计  伟   区财政局局长

于  淼   区人社局局长

王  勇   区住建局局长

李  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  湃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局长

郑子健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宏政   太平区法院副院长

王明鹏   水泉镇镇长

白栾涛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晶晶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宏鑫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雷同志兼任。

三、太平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雪峰   区长

副  组  长:芦  闯   副区长

组      员:董春龙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磊   区信访局局长

            李海静   区发改局局长

            计  伟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勇   区住建局局长

刘东纬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高  飞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佳星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姜  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浩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磊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  湃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局长

            杨可佳   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局长

王明鹏   水泉镇镇长

白栾涛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晶晶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宏鑫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同时,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其中:

1.综合协调组:由李雷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推动维修改造的全面工作,做好与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相关合同、文件起草签订及档案等资料管理。

2.资金管理组:由张浩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维修改造计划实施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3.规划建设组:由徐磊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按市相关部门确定的改造标准及工作方案,拟定改造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土地手续办理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环评手续办理等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在维修改造工作中涉及违规、违章建筑等拆迁事项。

4.工程验收组:由李雷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程验收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物业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5.信息综合组:由李佳星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有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及向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报送总结、信息等工作。

6.信访稳定组:由高飞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太平公安分局参与信访稳定组工作,配合维稳工作,太平交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等方面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更,由继任者接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