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招生政策

日期: 2023-02-13 浏览量:309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太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三、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太平区第四中学预计招收七年级新生11个班,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0人。招收本学区学生和外来务工子女,不接受外学区学生。

  四、招生事宜。5月30日前基本完成登记,符合要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24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太平区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9月15日前,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凡有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携带有效的在本地就业务工证明、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并提供有效居住证明2项材料,前往学校提出子女的入学报名申请,学校在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情况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本行政区域学校就读。

部分新生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

  延缓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休学: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条件和程序:

  (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休学申请,向学校申请休学。

  (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后,签字盖章后报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批。

  (4)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5)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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