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1年度决算

日期: 2022-09-01 浏览量:20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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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决定,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并指导协调实施。
3、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所属单位、下级部门及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
4、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6、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7、管理局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制定全区校舍维修计划,并分级组织实施。
8、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参与全区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和实施教师、校干培训工作;

9、负责中小学以及学前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本级

2.阜新市第四中学

3.阜新市第六中学

4.阜新市第十二中学

5.阜新市水泉镇初级中学

7.太平区红树小学

8.太平区实验小学

9.太平区二纬路小学

10.太平区高德小学

11.太平区东山小学

12.太平区建业小学

13.太平区城南小学

14.阜新市太平区启智学校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834.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834.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9.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529.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6%。主要是2021年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债券资金等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 5283.47万元,增长33.97%,主要2021年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债券资金收入。

(二)支出总计14024.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197.0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1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5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9.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7.12万元。

2.项目支出1635.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60%。主要包括中小学操场教学楼改造学和大型修缮的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113.77万元,减少13.10%,主要原因:2021年教师补发工资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529.28万元。

主要是中小学操场及教学楼改造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6704.34万元,增加41.43%,主要原因:学校撤并改扩建工程款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7.02万元,项目支出1635.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13.77万元,减少13.1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学校撤并后用于校舍维修支出。二是教师工资补发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5.9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44%。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24.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0457.08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75万元,占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9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846.55万元,占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4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4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10万元,比上年减少69.40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撤并学校后,用于中小学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和主管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指出。

16.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的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中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2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救助的其他支出。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2021年度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教育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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