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

日期: 2022-05-15 浏览量:282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为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1.退役士兵安置有哪些方式?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三条规定,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2.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3.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4.士兵退役后发生的问题,怎么解决?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6条规定,士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5. 现役军人立功喜报送给谁?

  根据《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喜报是现役军人荣获由军队授予个人的八一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奖励后,将这一喜讯报送给其家庭的书面文帖。送喜报地址为立功受奖军人指定的一处家庭住址,原则上为父母、配偶或者实际抚养人家庭住址。

军队文职人员和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立功受奖的,参照《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实施。

6. 现役军人立功喜报谁来送?

  根据《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喜报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共同送达。

  对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一等功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军分区(警备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二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对荣获三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7.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凭《残疾军人证》主要享受哪些社会优待?

  《残疾军人证》作为残疾军人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在交通、旅游方面使用率较高,主要优待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

9.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上述情况下荣立的三等功,按"战时三等功"认定。

10.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致残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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