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群众难题 我来答”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

日期: 2022-05-15 浏览量:251 来源:民政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太平区民政局开展“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为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活动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民政实际工作中常遇见的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梳理,采取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有效地提高百姓办事效率。下面就热点政策及问题进行解答。

一、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员每天上岗前测温,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办理业务时实行电话或辽事通APP预约。预约电话:0418-2450004;

要求当事人至少提前一天预约业务,有效的控制每天办理登记总量,引导当事人分批分段进行登记,在预约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业务所需手续和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现百姓“最多跑一次腿”,办完业务后对当事人接触物品,用完后立即用75%酒精消毒,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二、养老服务政策相关情况

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如何运营?

因疫情防控需要,自3月11日起,我区17家养老机构施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原则上不接收新入住老人,不接收离院拟返回老人,拒绝家属探望。

三、社会救助热点问题解答

(一)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申请低保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办低保?办理时限是多久?

城乡低保标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7月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5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475元/年。

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需要的条件:

根据《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审核确认操作规范》和《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文件规定,申请低保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具有本地户籍;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申请低保的流程:

1、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户主不能申请的,可由其他家庭成员向户主户籍所在地申请;家庭成员均不能申请的,可由法定监护人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代户主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以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式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城市低保在30天内、农村低保在40天内完成确认。实施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时间可不计入审核确认时限,但核对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

(二)城乡低保分类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城乡低保有很多分类,不同分类的低保标准不同

1、优抚对象,按低保标准的40%计发(城市低保264元/月;农村低保183元/月);

2、患有重大疾病和重度残疾人员,经劳动能力状况鉴定或认定后,确认为阶段性丧失劳动能力或终身丧失劳动能力的,按低保标准的40%(城市低保264元/月;农村低保183元/月)计发;确认为阶段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或终身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按低保标准的20%(城市低保132元/月;农村低保92元/月)计发;

3、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低保标准的40%(城市低保264元/月;农村低保200元/月)计发;

4、对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按低保标准的10%(城市低保66元/月;农村低保46元/月)计发;

5、对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在校大学生,按低保标准的40%(城市低保264元/月;农村低保183元/月)计发;对高中(含同等学历)在校学生,按低保标准的20%(城市低保132元/月;农村低保92元/月)计发。

(三)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标准是多少?如何办理取暖救助?

市民政局、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公用事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的意见》。文件规定:对集中供暖的,按家庭住房面积和当地供热收费标准确定,每个家庭只计算一套住房。城乡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年每户救助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救助标准按低保户救助面积的50%予以救助。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救助面积以内的,按该套住房实际应交纳的合规采暖费全额救助,家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救助面积的,超过部分的采暖费自行承担。分散取暖救助标准,城市低保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年救助标准为每户500元,农村低保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年救助标准为每户200元。全市两县五区均按这一标准执行。

符合取暖救助条件的居民凭户口本、房产证、供暖证、低保待遇证、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特困供养人员证等相关证件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办或社区领取《阜新市贫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审批表》,集中供暖对象由社区进行初审、街道(乡镇)进行审核、县(区)进行审批,对证件统一的取暖救助对象予以审批,分散取暖救助对象由社区进行初审、街道(乡镇)进行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

(四)对因为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未及时申报导致骗取或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家庭进行处罚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根据《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审核确认操作规范》。文件第三十九条规定: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核确认部门停止救助,责令其限期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金,并依法给予处罚;逾期不退回的,审核确认部门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的;

2、在接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后,不如实申报收入、财产、支出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

4、无视有关政策规定,扰乱办公秩序,无理取闹、谩骂、伤害低保工作人员的。

(五)如何解决低保户无住房问题是由哪个只能部门负责?联系方式是什么?

关于低保户无住房的问题由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的住房保障服务部负责。

(六)关于城乡低保户的阶梯电价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原则又是什么?

根据省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全省试行阶梯电价后,省电力公司对全省城乡低保户每户每月按现行电价0.5元/度的标准,给予10度的免费电量,即每户每月补贴5元。电价补贴实行先收后返的原则,各市供电公司先按阶梯电价正常收取电费,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通过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随当月低保金发放渠道,再予返还到低保户手中。

(七)单位上保险是否意味着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单位上保险和低保待遇的享受是否冲突?

目前,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658元/月,如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就不应该再享受低保待遇。不是说单位给上保险就取消低保,而是看家庭的人均收入是否超出保障标准,超出保障标准的家庭则要取消保障。

(八)因病致贫家庭如何申请救助?

申请因病致贫家庭救助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有本市户籍;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

3、在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定期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需长期治疗的罕见病造成符合规定的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较大,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短期内(连续6个月以内)不可能改变的家庭。

4、家庭收入条件和财产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收入条件一般可以放宽到申请前一年内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年标准的5倍。

申请因病致贫家庭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本、诊断书和病历、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费用支出明细、相关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等材料;依照《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审核确认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