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143 来源: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特殊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口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网络食品销售等情况,还应当包括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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