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21 浏览量:251 来源:应急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区属各制造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入落实《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阜新市风险评估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区重点制造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太平区应急管理局春节和“两会”期间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太平区应急管理局春节和“两会”期间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太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太平区应急管理局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阜新市风险评估和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阜新市冶金等制造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制造业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 楷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大勇 区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成 员:关书义 史中国 钱艳杰 史艳伟
三、检查范围
全区金属冶炼、工业煤气、液氨制冷、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企业。突出检查试生产或边生产、边检修的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制造业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企业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
3.企业是否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做到安全培训年度有计划;
4.企业是否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对其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更换;
5.企业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
7.企业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8.企业是否安装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
9.涉及外包外租的企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10.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制造业专项领域情况
1.金属冶炼、工业煤气领域整治重点
(1)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煤气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取证上岗;
(2)熔炼、浇铸过程中,是否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铸造、浇铸流程是否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3)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是否设置人员聚集场所;
(4)铸造装置是否及时维护,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盛装高温熔融金属(熔渣)的容器耳轴是否定期探伤检测;
(5)是否建立运行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是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现场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6)煤气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缺失,煤气管道是否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是否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7)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是否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是否到位,外委工程项目是否责任、监管到位;
太平区万达铸业有限公司是规模以上企业,区应急局要定下专人进行负责,制订企业检查计划并开展定期检查,对照方案内容逐条排查,在整治期间形成企业专项检查记录,制作检查档案,列出“四个清单”,及时整改反馈问题隐患,形成闭环。
2.液氨制冷领域企业整治重点
(1)冷库及制冷系统是否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是否按要求禁止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3)液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4)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5)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应急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氨制冷机房贮氨器和液氨储罐上方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
(6)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是否设置安全标识,是否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风向标;
(7)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8)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9)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是否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3.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的工贸企业,尤其是相关现场作业人员超过9人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是否建立完善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现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企业是否严格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3)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企业是否严格对照各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是否组织风险评估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厂内四色分布图,是否建立运行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五、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月23日)。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参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各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结合方案内容组织对辖区内制造业企业逐户逐条开展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清单,规范下达执法文书,实施销号闭环管理,判定为重大隐患的,单独建立清单并及时上报。
(二)隐患整治阶段(2月24日至3月25日)。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企业不同风险实施分级监管,突出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开展随机执法检查和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屡教不改的企业;对安全基础较差、人员素质不高的企业要加强安全指导服务,聘请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和整改,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25日至3月29日)。各部门要在大排查大整治结束后,对工作成果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及时将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报送区应急管理局506室。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项任务。各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年初和重点时段制造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做好制造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排查的重要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工作和要求。
(二)突出重点,严格开展执法检查。要切实结合整治重点内容,积极借助专家、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技术支撑力量,严格开展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要积极督促落实整改,下达执法文书,跟踪督办,并做好回头看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并建立好“四个清单”。
(三)敢于较真,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整改和处罚,确保企业在整改过程中切实消除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坚决予以曝光,并视情况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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