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平区应急管理局春节和 “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1-22 浏览量:272 来源:应急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区属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入落实《阜新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太平区应急管理局春节和“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太平区应急管理局春节和“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太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太平区应急管理局春节和“两会”期间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阜新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区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和天津空港“1.14”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坚持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在“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长:王  楷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大勇  区应急管理教局副局长

 员:关书义  钱艳杰  史艳伟  史中国

三、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突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试生产企业检查。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许可及相关资质情况

1)企业生产范围是否与许可证范围相符,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新改扩建行为。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生产、储存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防雷击、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4)企业负责人生产作业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情况。

6)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一书一签”。

7)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落实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制度落实情况

1)生产装置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检修复产措施落实情况。

3)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4)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入使用情况。

4.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生产和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落实情况。

3)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情况。

4)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5)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情况。

6)落实防冻、防凝、防静电等冬防措施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许可证取证情况,内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情况。

2.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储罐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运行情况。

5.防渗漏、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月24日)。区应急局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清单,规范下达执法文书,实施销号闭环管理。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为重大隐患的,单独建立清单并及时上报。

(二)隐患整改阶段(2月25日至3月25日)。区应急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通过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26日至3月29日)。要在大排查大整治结束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把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活动有机结合,构建长效机制,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真正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充分认识开展危化品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深入细致排查,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发挥专家作用,进行全面检查。形成“四个清单”,把排查整治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查处力度。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此次大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现场执法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下达执法文书,跟踪督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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