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市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2-08 浏览量:194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科室及基层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我局切实把握“规范、明了、方便、实用”这一基本点,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2020年,市场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内容包括处罚案件信息、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公示、部门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年报公告、专项整治情况以及查处信息等,全年共向太平区政府网发布信息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6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26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减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是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现在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满足群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是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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