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0-10-13 浏览量:98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阜新市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査工作实施方案》阜安组【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总体要求

准确掌握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及资产情况,加快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等工作,结合太平工作实际,对我区棚户区改造剩余房源进行盘活,结合棚改一、二期决算和资产清查方案,制定了本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阜安组【2020】2号文件提出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共分五个部分,包括工作内容、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时间安排、有关要求。

第一部分为工作内容:包括全面核查各建设单位拆迁规模、建设数量、资金帐目、剩余房源及棚改腾空土地等情况,重点核准资金投入和剩余资产及腾空土地情况,确定棚改项目收支最终结果。同时,根据剩余房源和腾空土地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资金及剩余资产回收办法,解决偿还贷款债务问题。

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包括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四个工作小组情况。

第三部分为责任分工:区政府、区住建局为本次财务决算的责任主体。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区审计局、区政府办、各承建单位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査工作。

第四部分为时间安排: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于10月20日前完成棚改三、四期剩余房源清查工作;第二阶段:各相关部门、各承建单位及时提供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资料;第三阶段:做好棚户区改造建设、安置、房源剩余情况审核,棚改腾空土地摸底调查及清理造册,竣工财务决算的初审汇总等工作。

第五部分为有关要求:为抓紧做好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棚改工程资料完整、帐目清晰,《方案》要求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太平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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