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9-13 浏览量:8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点,为贯彻落实五城联创,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方便百姓交通出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此方案。

二、文件总体要求

主要针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经纪机构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长期占用道路及公共泊车位、扰乱交通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共分四个部分。

(一)整治对象与重点

1.依法查处未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二手车经营主体。依法取缔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未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二手车经销商、经纪机构。2.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中扰乱交通秩序、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涉恐涉暴,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二手车市场金融诈骗及套路贷等行为。3.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主体不按规定使用和开具交易发票、偷逃税收等行为。整治二手车市场在备案注册地点以外使用税控盘、打印二手车交易发票等。整治二手车交易中介公司不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违规违法行为。4.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主体违规占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和绿化带以及长期侵占公共停车位和住宅小区内公共场地的行为。5.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主体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交易违法车辆、不合理收费、欺行霸市、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副区长高云美任组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局、商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以及镇街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1.商务局负责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整理提供现有二手车经营主体信息库,积极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向专业化市场集聚式经营。2.公安局负责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对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盗抢车、二手车市场金融诈骗及“套路贷”等犯罪行为。3.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中扰乱交通秩序、二手车经营主体违法违规占用人行道、盲道经营、长期侵占公共停车位等违法行为,依法查缉和处罚涉嫌违法车辆,如套牌车、拼装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等的交易。4.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对二手车经营主体侵占住宅小区内部公共场地的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二手车经营主体违规占用人行道、盲道经营、长期侵占公共停车位和损坏公共设施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5.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6.税务局负责二手车交易税收专项清理,依法打击违规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行为,查处二手车经营主体虚假申报、违法违规使用发票、偷逃税收等行为。7.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二手车经营主体进行排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0820日—831日)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091日—920日)3.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0921日—930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2.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4.加强信息反馈,建立长效机制。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20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太平区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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