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 2020-12-17 浏览量:242 来源:阜太发改审批发 文字大小:

阜太发改审批发〔2020〕66号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2020-210904-78-01-108865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太平区龙德置业有限公司东侧地块(二);奥德燃气北侧地块;东山棚改三期东侧地块(二);高原路中段地块;龙德置业有限公司东侧地块(三);塔新路南段、万达铸业东侧地块;塔新路南段、万达铸业南侧地块;沈阜公路西侧地块;华盛苯板厂南侧地块(一); 市环线北侧地块(2); 水泉镇医院东侧地块(一); 塔新路南段、万达铸业东侧地块; 塔新路西侧地块; 塔新路南段、平阳路南侧地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78425平方米,其中沥青道路48366平方米,道路退线30059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5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建设期限

    2020年10月-2021年10月。

    七、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并严把工程质量关。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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