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30 浏览量:203 来源:阜太发改审批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发改审批发〔2020〕61号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阜新市太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评审意见(中招〔2020〕辽综字第112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新市太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2020-210904-84-01-075216。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太平区高德街道东光路29-2-5。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在阜新市太平区卫生健康局办公楼西侧扩建1029平方米业务用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地下建筑189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为3061.8平方米,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面积为1346.52平方米(包括原业务用房四层)。项目购置疫情发现、标本采集、现场处置设备等129台(套),设置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无菌室、盐碘实验室、消毒室等功能实验室,并达到P2级实验室工作级别。室外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箱式变电站等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38万元,其中工程费557.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4.81万元、预备费32.6万元、设备购置费553.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建设期限
2021年6月-2022年5月。
七、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并严把工程质量关。
九、工程环保、劳动、卫生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
请按此批复,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招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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