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纵二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 2020-09-22 浏览量:215 来源:阜太发改审批发 文字大小:

阜太发改审批发〔202046          

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纵二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实施方案>的函》、北京中咨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实施方案和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审意见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纵二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代码

2020-210904-50-01-092324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在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北二路和新开路之间新建道路及配套排水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道路工程

新建道路全长313米,面积7523米,其中机动车道面积3928平方米、人行道3595平方米;

2.排水工程

铺设雨水管网共计588.5米,其中D=0.3m钢筋砼管道铺设154米,D=0.5m钢筋砼管道铺设434.5米,新建单箅平箅雨水口15座,新建双箅平箅雨水口4座、φ900mm 混凝土模块圆形雨水检查井17座;

铺设污水管网355米,D=0.4mHDPE双壁波纹管道,新建φ800mm混凝土模块圆形污水检查井15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46.6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七、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并严把工程质量关。

九、工程环保、劳动、卫生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

请按此批复,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招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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