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13 浏览量:307 来源:阜太发改审批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发改审批发〔2020〕42号
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2020-210904-05-01-089823。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太平区高原路中段,清真寺北侧。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312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7.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楼及附属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82.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七、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并严把工程质量关。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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