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光电复合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20-06-05 浏览量:218 来源:阜太发改审批发 文字大小:

阜太发改审批发〔202028           


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光电复合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光电复合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2019-210904-48-01-066519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内,塔新路以东、北二路以北、功能食品园区以西、污水处理厂南侧规划路以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道路总长2932米,行车道面积35523平方米,人行道面积38838平方米,安装路灯105基,栽植行道树1173棵。铺设生活给水管线2950米,工业给水管线2950米,污水管线2720米,雨水管线2645米,供热管线1310米,供电线路2950米,电信线路2950米,并进行土地平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5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67.8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1787.23万元,预备费449.53万元,建设期利息1092万元,债券发行费15.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000万元、自筹4512万元。

   六、建设期限

20207-20226月。

   七、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并严把工程质量关。

   九、工程环保、劳动、卫生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

请按此批复,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招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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