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太平区飞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 2020-01-19 浏览量:181 来源:阜太发改发 文字大小:

阜太发改发〔20209    


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阜新市太平区飞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新市太平区飞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2020-210904-78-01-068578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地块进行土地平整,总填方量286526立方米、总挖方量236819.7立方米;建设园区内纵二路等规划道路2697.52米;扩建园区给水管线846.86米,管径DN150-DN300;扩建雨水管线2327.10米,管径DN300-DN500;扩建污水管线1764.22米,管径DN300-DN500;扩建消防给水管线2501.49米,管径DN100-DN150;扩建供热管线1311.8米、扩建供电管线1548.42米;以及建设硬覆盖、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2021年。

    七、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并严把工程质量关。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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