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早期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22号)答复

日期: 2020-04-30 浏览量:315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宋镇宇 文字大小:

赵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早期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在海河小区实施了早期棚改小区改造工程,该工程对小区部分改造。由于资金不足,区住建局在改造前组织街道、社区征求广大居民意见,把资金用于亟需改造的项目。改造包括: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楼梯间粉刷、小区内道路道板维修、排水维修、检查井及化粪池维修、小区环境整治等。由于资金不足,所建议的小区部分硬化覆盖未及时铺设。2020年区住建局正在争取专项债券,待资金到位后,继续对小区早期棚改尚未改造的工程实施改造。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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