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2019年经济工作目标责任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4-12 浏览量:25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19〕13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2019年经济工作目标责任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2019年经济工作目标责任状实施方案

 

为积极全面完成市、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同步正增长,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持续放缓的态势,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发挥我区实施“一带两极三板块”产业发展规划以来的区位优势和投资环境优势,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抢抓发展机遇,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创新活力,优化发展环境,全力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区经济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全区经济工作的实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水泉镇、红树街道、煤海街道、高德街道、城南街道、孙家湾街道、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局、开发区经发部共13个经济管理部门。

(二)考核方法:以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任务指标及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责任目标为依据,按被考核对象的职能不同,分别制定不同的责任目标并签订太平区2019年经济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方法为项目建设及科技指标完成情况(占考核比重45%),招商引资及社零额、限上指标完成情况(占考核比重的35%),规上工业产值及“小升规”指标完成情况(占考核比重20%)。

(三)通告方式:各单位将当月完成情况报送至下达指标的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将当月完成情况转交区政府办(政府督查室),由区政府办(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涉及市指标考核的单位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底由区政府办(政府督查室)进行排名通报。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2月25日—2019年2月28日)

根据考核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考核标准、考评细则和奖惩办法,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建立全方位的督查考核机制。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各单位结合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于下月15日前,将经济工作完成情况一览表报送至下达指标的相关部门。

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组织实施调度,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年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排序。

(三)总结阶段(2020年2月15日前)

根据责任状确定的责任目标对全年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考核和验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排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兑现奖励政策。对完成责任目标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将排名情况计入年终绩效考核管理。

五、认定奖励办法

此次考核共设有三个奖项: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奖(百分制)、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单项奖(四十五分制)、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单项奖(三十五分制)。获得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奖的奖励3万元、获得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单项奖的部门1万元、获得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单项奖的奖励1万元。

六、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以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为准。

(二)本方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区经济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调整名单

2.区经济工作责任落实考评细则

 

 

 

 

 

 

 

 

 

附件1

 

太平区经济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卢亚军   常务副区长

成   员:马  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汉君   区发改局局长

佟晓彬   区工信局局长

张海伦   区财政局局长

芦  闯   区商务局局长

许  辉   区统计局局长

张宏鑫   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宏鑫同志兼任。

 

 

 

 

 

 

 

 

附件2

 

太平区经济工作责任落实考评细则

 

一、规上工业产值(10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工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工信局、区统计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单项得分= 本年完成指标÷本年任务指标×单项基本分数(10分)

二、“小升规”指标(10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工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工信局、区统计局

记分标准:完成一户计10分,满分10分,未完成不得分。

三、“三争取”完成情况(5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记分标准:完成“三争取”资金任务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四、固定资产投资(15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发改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单项得分= 本年完成指标÷本年任务指标×单项基本分数

五、项目建设(20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发改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发改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

新开工项目:5000万元-亿元项目5分,亿元以上项目5分,按照完成比例法计分;加分:每增加一个新开工项目加2分,最多加5分。

投产项目:5分,按照完成比例法计分;

亿元储备项目:5分,按照完成比例法计分;加分:每增加一个储备及竣工项目加1分,最多加2分。

六、科技指标(5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发改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发改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单项得分= 本年完成指标÷本年任务指标×单项基本分数

七、招商引资经济指标分两种类别(35分)

类别一:镇街

签约项目指标(10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商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商务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任务数量为2个的,完成一个项目计5分;任务数量为4个的,每完成一个项目计2.5分。每超额完成一个项目任务加3分,最多加5分。

限上企业扩户工作(5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商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商务局、区统计局

记分标准:完成一户计5分,满分5分,未完成不得分。

社零额增幅(5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商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商务局、区统计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单项得分= 本年完成指标÷本年任务指标×单项基本分数

满分5分。

到位资金指标任务(10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商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商务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得分= 本年完成指标÷本年任务指标×10分,满分10分

招商通报(5分):按照上报信息数量计分,每月上报一次计0.5分,3月份至12月份累计报送十个月合计5分。

类别二:其他经济部门

签约项目指标(20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商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商务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任务数量为2个的,完成一个项目计10分;任务数量为4个的,每完成一个项目计5分。每超额完成一个项目任务加3分,最多加5分。

到位资金指标任务(10分)

数据采集部门:区商务局

数据审核部门:区商务局

记分方法:完成比例法

记分标准:得分= 本年完成指标÷本年任务指标×10分,满分10分

招商通报(5分):按照上报信息数量计分,每月上报一次计0.5分,3月份至12月份累计报送十个月合计5分。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