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04 浏览量:390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19〕12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辽宁棚户区改造后续问题批示精神的报告》、《阜新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阜财经发[2018]278号)、《阜新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任务,建立维修管护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高质量完成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任务,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解决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进行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做好“里子”,坚决不搞形象工程。
(二)社会参与,共同缔造。社会广泛参与,坚持“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高质量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三)解决当前,着眼长远。在圆满完成维修改造任务的同时,建立维修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早期棚改小区居民住得好、住得安。
(四)合力同工,创新治理。既要把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作为建设工程来抓,更要作为社会治理工程来抓,各职能部门齐心合力,共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目标
(一)完成维修改造任务。9月末前完成房屋主体、小区内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和小区环境整治提升任务。
(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外墙保温、路面破损、排水不畅、环境不整洁等问题得到解决,小区违建得到拆除,小区环境明显改善。
(三)小区居民广泛认可。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发放比例不低于90%,收回问卷中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各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推进早期改小区维修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并按步骤组织实施。
(五)创新社会治理初见成效。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自主选择物业服务方式,各职能部门合力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维修范围
本次维修工作主要针对2009年底前开工建设的早期棚改安置小区。包括:住宅楼主体维修和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维修及小区环境整治。
(二)维修事项
1.住宅楼主体维修事项主要包括: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楼梯间刷大白。
2.小区管网及环境维修事项主要包括:小区红线内部分人行道板、车行道板、排水管线、排水井、化粪池、混凝土路、沥青路、边石、排水沟、绿地及行道树、车挡、路灯及广场灯等。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为在雨季到来前,解决房屋漏水问题,让居民“不挨淋”;在供暖期到来前,解决房屋供暖问题,让居民“不挨冻”,利用今年剩余可施工时间,尽快完成棚改早期建设小区维修工作,现制定如下时间进度安排,并贯彻执行。
1.2019年4月末前完成施工招标;
2.2019年4月中旬至5月末前全面开工建设;
3.2019年8月末前全部竣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决策共谋。通过发放居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设立公开电话和意见箱等方式,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与小区居民共同研究改什么、怎么改、管什么、怎么管。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轻重缓急和居民意愿量力而行,逐步解决。通过“共谋”,汇聚民智,达成共识。
(二)发展共建。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制定维修改造方案。维修改造方案和标准向居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企业承担维修改造施工,聘请居民代表参与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设标准,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成为放心工程、良心工程。鼓励有技术能力的居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工程施工。通过“共建”,引导小区居民珍惜并持续保持维修改造成果。
(三)建成共治。以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做好维修改造工程和创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补贴、居民合理负担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按普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补充维修资金缺口,建立和完善房屋维修资金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自主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按照居民承受能力选择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通过“共治”,引导居民履行应尽义务,共同参与小区管理。
(四)效果共评。维修改造工程结束后,区政府要组织居民共同评价维修改造成果。省直有关部门也将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和居民满意度调查,发动居民“共评”,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维修改造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
(五)成果共事。通过建设小区文化长廊,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发觉和提炼小区历史文化等多种方式,凝聚共同精神,打造和谐小区,不断增强居民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幸福感,让全体居民“共享”维修改造成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我区在加大维修改造力度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产权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业主委员会“四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充分调动社区、产权单位、居民共同参与到小区管理之中。
(一)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进行维修。作为棚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政府可以定期组织产权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业主委员会开展维修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积极组织物业企业克服困难,主动担当,不等、不推、不靠。
(二)建立有效物业管理机制。推动早期棚改小区完善物业管理,引入物业企业参与早期棚改小区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建筑使用年限内的维护主体和资金来源,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后,参照周边商业小区物业费标准,适当提升棚改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并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保证基础设施定期维护更新、功能配套能够满足需求、建筑主体安全节能、小区环境整洁优美。
(三)调动居民参与小区管理工作。在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和后续管理工作中,要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棚改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引导居民树立“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理念,调动居民参与早期棚改小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居民在小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听取居民意见,满足居民合理诉求,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群众工作。
七、逐步提高早期棚改小区公共服务水平
(一)疏解非公共服务功能。有序疏解早期棚改小区中不属于公共服务的功能,清理未用于居民服务的公共空间和资源。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的通告》安排,加快拆除违法建设,进一步清理地面空间,整治底层住户拆墙搭建行为,最大限度地腾退、恢复早期棚改小区的公共空间资源。
(二)发展居民所需的公共服务业。对腾退出的公共空间和资源进行统筹规划,积极发展居民生活亟需的公共服务业,因地制宜地补建停车、绿化、文体、养老、无障碍等公共服务设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进专业机构,实施公共服务设施的专业化运营,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居民生活。
(三)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逐步打造“社区10分钟服务圈”,建立健全能够使社区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困有所助,需有所应”的高效服务体系。一是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使老人们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妥善的照料;二是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三是建立社区公益性岗位,解决社区下岗职工就业难问题;四是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维护社区安定;五是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设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意义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社区居民业余生活;六是充分利用社区内板报等向居民传达就业等方面信息;七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管理日程,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维修工作领导小组,着力研究早期棚改小区维修中的重大事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维修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为高效、快速推进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尽快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后续管理问题,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维修推进组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制定具体目标和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格履行程序。作为棚改早期维修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组织实施维修工作,做到流程有序、操作合规。同时,制定详细的维修工作计划,确定维修工作时间节点,细化维修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分项实施,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推进维修工作。
附件: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
附件
太平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孙 鸥 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 :卢亚军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王长君 区住建局局长
张海伦 区财政局局长
蓝孝孝 区住建局副局长
蒋东岩 区住房保障办主任
成 员: 张 岩 区信访局局长
胡连鹏 区政法委副书记
张汉君 区发改局局长
刘东伟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向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宏鑫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姜 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寇扶松 区住建局小区管理部部长
吴东润 区住建局建工管理部部长
于国良 国土太平区分局局长
何广全 环保太平分局局长
谷友成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雅洁 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司德胜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 良 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东岩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同时,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其中:
(一)综合协调组:由蒋东岩同志担任组长,吴东润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推动维修改造的全面工作,做好与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相关合同、文件起草签订及档案等资料管理。
(二)资金管理组:由张海伦同志担任组长,韩向东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维修改造计划实施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三)规划建设组:由蓝孝孝同志担任组长,吴东润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按市相关部门确定的改造标准及工作方案,拟定改造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国土太平分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土地手续办理等工作;环保太平分局负责指导维修改造工作涉及的环评手续办理等工作;综合执法太平分局负责在维修改造工作中涉及违规、违章建筑等拆迁事项。
(四)工程验收组:由蓝孝孝同志担任组长,寇扶松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制订工程验收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物业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五)信息综合组:由马璐同志担任组长,李佳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有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及向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报送总结、信息等工作。
(六)信访稳定组:由张岩同志担任组长,高巍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太平公安分局参与信访稳定组工作,配合维稳工作,太平交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等方面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更,由继任者接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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