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02 浏览量:317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19〕11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在海州区、太平区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立“双拥综治岗”第二批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社区工作实际,在全区镇、街道、社区补录“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补录工作按照《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镇街道社区设立“双拥综治岗”以及在部分退役军人中招录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阜太政办发〔2018〕4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服现役满十年(含)以上的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三期(含)以上士官;“两参”人员。
二、招聘计划
在“两参”人员、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及三期(含)以上士官中补录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太平区常住户口;
(二)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七)了解双拥工作,甘愿为军队退役人员、军嫂及军人子女服务;
(八)大局观念强,自觉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积极做好涉军人员工作;
(九)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执业资格者、具有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者或获得司法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在部队及地方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招聘流程
采取本人申请,阳光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布时间:自4月4日起在镇、街道、各社区张贴公告,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镇、街道、各社区范围内广泛宣传,确保通知到每一个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及三期(含)以上士官、“两参”人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4 月15日— 4月18 日。
2.报名方式:招聘者直接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报名。
3.报名需携带材料和证件:
(1)《阜新市公开招聘“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查表》;
(2)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工作单位下岗失业证明材料、自谋职业协议书。“两参”人员需提供身份认定材料;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个人2寸彩色照片4张;
(5)提供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报告。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区政府成立由武装部、教育、人社、军人事务、财政、纪检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自行组织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才能进行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3 日上午9:00—11:00。
2.考试方式:区政府统一组织。
3.考试内容:初中语文、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的时事政治、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三科一张卷,总分100分。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综合考评
1.考评内容及分值:考评包括文化考试、国防资历、社会贡献三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文化考试占30分,国防资历和社会贡献占70分。
2.国防资历计分
(1)服役年限计分
志愿兵服现役10年(含)以上的,每多服役1年计3分;三期(含)以上士官,服现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2)奖励计分
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民发〔2015〕195号)文件执行。
此量化评分以本人档案及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其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况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计分。
3.社会贡献计分
从部队退役后,荣立个人三等功的每次计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每次计2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每次计40分。评为市劳动模范或获得市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0分,评为省劳动模范或获省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0分。
4.计分方式
综合分值=文化考试总分X30%+(国防资历+社会贡献)X70%。
(六)公示
1.公示时间: 4月 26日— 5月7 日。
2.公示内容:①文化考试成绩;②国防资历分;③社会贡献分;④总分;⑤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经综合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街道机关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审批
审批时间: 5月8 日—5 月 10日。
公示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包括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岗前培训
区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
(九)签订合同
应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后,与其所聘用的镇、街道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一式四份,社区、镇(街道)、县(区)和应聘人员各一份。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岗位性质、职责及补贴待遇
(一)岗位性质: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专职工作岗位。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双拥、优抚、武装、兵役登记、安全、应急和社区矫正等。
(三)补贴待遇:执行现在社区委员补贴的标准,月生活补贴2778元,为个人缴纳五险,每年0.94万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另行就业的取消补贴待遇。
(四)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按照4:6的比例分担社区“双拥综治岗”人员经费,个人生活补贴和缴纳五险按月计发。
六、政策咨询
涉及相关事宜的解释说明由区公开招聘“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社区设立“双拥综治岗”是创新双拥工作的实际举措,对于加强社区工作力量,解决部分下岗失业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问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审查、严肃纪律、严明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胜任社区工作的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安排到“双拥综治岗”工作岗位上来。
(二)确保公开透明。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准确把握政策,坚持公开公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成绩公开,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公开。
(三)严肃追责问责。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把资格审查关、笔试关、综合评分关。要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招聘流程,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的工作人员及受聘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补录“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补录“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孙 鸥 区长
副组长 :张雪峰 政法委书记
李 峰 区人武部政委
张际雄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杨 晨 区委办公室主任
张立刚 区纪委副书记
周 虹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连鹏 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葛素清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 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红利 区教育局局长
惠冬青 区司法局局长
张海伦 区财政局局长
冯平平 区人社局局长
杨 树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宏鑫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荣义春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牮 水泉镇镇长
谷友成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 良 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司德胜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雅杰 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曙光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区补录“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
王飞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组,各成员及职务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 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员:杨 晨 区委办公室主任
马 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红利 区教育局局长
荣义春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职责:负责此项工作综合协调、日常指导,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政策解读、资格审核组
组长: 王 淼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员: 黄雅阁 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刘 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刘 超 太平公安分局户籍科科长
职责:负责招聘政策解读、资格审查工作。
(三)考试组
组长:冯平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徐立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金玉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一 太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考试相关事宜。
(四)纪律监督组
组长:张立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员:徐 磊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葛素清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白海文 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整治动员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利用政府媒体进行信息发布等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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