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镇街道社区部分退役军人中补录《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 2019-04-02 浏览量:317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19〕11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在海州区、太平区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立“双拥综治岗”第二批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社区工作实际,在全区镇、街道、社区补录“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补录工作按照《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镇街道社区设立“双拥综治岗”以及在部分退役军人中招录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阜太政办发〔2018〕4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服现役满十年(含)以上的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三期(含)以上士官;“两参”人员。

二、招聘计划

在“两参”人员、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及三期(含)以上士官中补录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太平区常住户口;

(二)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七)了解双拥工作,甘愿为军队退役人员、军嫂及军人子女服务;

(八)大局观念强,自觉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积极做好涉军人员工作;

(九)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执业资格者、具有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者或获得司法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在部队及地方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招聘流程

采取本人申请,阳光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布时间:自4月4日起在镇、街道、各社区张贴公告,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镇、街道、各社区范围内广泛宣传,确保通知到每一个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及三期(含)以上士官、“两参”人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4 月15日— 4月18 日。

2.报名方式:招聘者直接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报名。

3.报名需携带材料和证件:

(1)《阜新市公开招聘“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查表》;

(2)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工作单位下岗失业证明材料、自谋职业协议书。“两参”人员需提供身份认定材料;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个人2寸彩色照片4张;

(5)提供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报告。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区政府成立由武装部、教育、人社、军人事务、财政、纪检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自行组织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才能进行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3 日上午9:00—11:00。

2.考试方式:区政府统一组织。

3.考试内容:初中语文、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的时事政治、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三科一张卷,总分100分。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综合考评

1.考评内容及分值:考评包括文化考试、国防资历、社会贡献三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文化考试占30分,国防资历和社会贡献占70分。

2.国防资历计分

(1)服役年限计分

志愿兵服现役10年(含)以上的,每多服役1年计3分;三期(含)以上士官,服现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2)奖励计分

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民发〔2015〕195号)文件执行。

此量化评分以本人档案及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其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况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计分。

3.社会贡献计分

从部队退役后,荣立个人三等功的每次计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每次计2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每次计40分。评为市劳动模范或获得市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0分,评为省劳动模范或获省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0分。

4.计分方式

综合分值=文化考试总分X30%+(国防资历+社会贡献)X70%。

(六)公示

1.公示时间: 4月 26日— 5月7 日。

2.公示内容:①文化考试成绩;②国防资历分;③社会贡献分;④总分;⑤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经综合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街道机关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审批

审批时间: 5月8 日—5 月 10日。

公示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包括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岗前培训

区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

(九)签订合同

应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后,与其所聘用的镇、街道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一式四份,社区、镇(街道)、县(区)和应聘人员各一份。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岗位性质、职责及补贴待遇

(一)岗位性质: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专职工作岗位。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双拥、优抚、武装、兵役登记、安全、应急和社区矫正等。

(三)补贴待遇:执行现在社区委员补贴的标准,月生活补贴2778元,为个人缴纳五险,每年0.94万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另行就业的取消补贴待遇。

(四)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按照4:6的比例分担社区“双拥综治岗”人员经费,个人生活补贴和缴纳五险按月计发。

六、政策咨询

涉及相关事宜的解释说明由区公开招聘“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社区设立“双拥综治岗”是创新双拥工作的实际举措,对于加强社区工作力量,解决部分下岗失业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问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审查、严肃纪律、严明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胜任社区工作的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安排到“双拥综治岗”工作岗位上来。

(二)确保公开透明。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准确把握政策,坚持公开公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成绩公开,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公开。

(三)严肃追责问责。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把资格审查关、笔试关、综合评分关。要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招聘流程,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的工作人员及受聘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补录“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补录“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孙  鸥  区长

副组长 :张雪峰  政法委书记

李  峰  区人武部政委

张际雄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杨  晨  区委办公室主任

       张立刚  区纪委副书记

周  虹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连鹏  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葛素清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  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红利  区教育局局长

惠冬青  区司法局局长

张海伦  区财政局局长

冯平平  区人社局局长

杨  树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宏鑫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荣义春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牮  水泉镇镇长

谷友成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  良  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司德胜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雅杰  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曙光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区补录“双拥综治岗”社区专职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

王飞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组,各成员及职务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  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员:杨  晨    区委办公室主任

马  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红利    区教育局局长

     荣义春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职责:负责此项工作综合协调、日常指导,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政策解读、资格审核组

组长: 王  淼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员: 黄雅阁    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刘  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刘  超    太平公安分局户籍科科长

职责:负责招聘政策解读、资格审查工作。

(三)考试组

组长:冯平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徐立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金玉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一   太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考试相关事宜。

(四)纪律监督组

组长:张立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员:徐  磊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葛素清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白海文  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整治动员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利用政府媒体进行信息发布等宣传工作。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