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3-27 浏览量:48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19〕9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决策部署,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辽政发〔2017〕59号)精神,全面完成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坚持国家立场,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科学真实,把地类调查与权属调查结合起来,把国土资源调查与森林、草原、水等自然资源调查结合起来,把整合信息与共享应用结合起来,把开展调查与建立制度结合起来,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供科学依据,为太平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为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太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区三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区三调工作。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部门协同、权责明确、上下联动、乡村参与、区自然资源部门全员参加的工作推进机制。

2.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统一地类标准、工作程序、调查方法、成果精度、建库要求,形成一张底版、一个平台、一套数据。积极吸纳社会机构参与调查。利用好已有自然资源管理资料和调查成果,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成果适用性。

3.质量至上,效率优先。严格质量管控,分阶段实施质量管控,用好科技手段,按时提交高质量调查成果。

(三)工作目标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重构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翔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提升自然资源系统监管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镇街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核查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对城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

(二)依法开展土地权属调查

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对城镇村内部未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开展调查。

(三)统筹推进专项调查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耕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

(四)同步推进整合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调统一分类标准,同步推进湿地、森林、水和草地等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并将其成果整合到三调成果中。

(五)重构国土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按照国家编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开展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建设。基于国土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建设国土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与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运用。

(六)全面推进调查成果分析评价与共享应用

围绕全区自然资源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分析、全面评价国土调查成果及相关自然资源基础数据,提交专题报告,编制系列专题图件,充分满足各行各业对三调成果的需求。

三、调查时间安排

本次国土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本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9年初,根据国家陆续下发的国土调查统一底图,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并上报市核查;下半年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并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统一进行调查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太平区三调基本数据。

2020年,完成统一时点数据汇总和调查成果验收,形成全区三调成果并报请省市验收。

四、调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阜新市太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太平分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机制保障

将本次国土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督导组,对三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展迟缓、质量不高、影响全区工作进度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调查工作要求

(一)严肃调查纪律

调查单位、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镇街、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程序、时限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二)确保成果质量

实行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防止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国土调查的数据、图件、实地相一致。

(三)严格项目监管

实行项目监理管理,国土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明确当事人和责任人及其责任。对本次国土调查数据在后期应用阶段发现质量问题,延伸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太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太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卢亚军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于国良   国土资源局太平分局局长

成  员:王  婷   区发改局副局长

卢  岩   区民政局副局长

韩向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蓝孝孝   区住建局副局长

宋雅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龚红梅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宏鑫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  勇   国土太平分局副局长

张志勇   环保太平分局副局长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太平分局,办公室主任姜勇同志兼任。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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