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09 浏览量:31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19〕4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阜政公开办〔2019〕1号)及《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9〕5号)要求,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有序实施,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现就机构改革期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承担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区政府部门要继续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已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调整情况,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其子栏“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中及时调整更新由本部门承担应公开的相关领域信息。
(二)新组建的区政府部门,要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其子栏“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中,公开涉及本部门的相关领域信息。
(三)不再保留及相关职能划转的区政府部门要与承接相关职能的部门做好工作交接,研究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相关职能的部门要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其子栏“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中及时公开涉及本部门的相关领域信息。
二、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部门“三定方案”印发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原渠道要继续保持畅通,按时限规范做好公开申请答复工作。
(二)各部门“三定方案”印发后,不再保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关闭,不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三)各部门“三定方案”印发后,仍收到关于本部门已划转职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若相关信息仍在本部门保存的,须向申请人送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做好答复工作。若相关信息已移交其他部门,须告知申请人申请渠道。
三、编制部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各部门要在总结本部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形成内容全面、数据准确、重点突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要进一步充实内容,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内容包括:
(一)总体公开情况。本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发〔2018〕84号)和《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太政办发〔2018〕46号)的相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包括本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要类别、运用载体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二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三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等信息情况。四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包括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和发布,推动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包括本部门和单位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情况,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公开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包括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发布、主要负责人2018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等情况。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包括受理数量,受理方式,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已答复的件数,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件数,“不予公开”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件数等。对申请内容进行类别分析情况。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包括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建设的情况,政务舆情的回应效果等。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包括公众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处理结果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各本部门和单位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宣传、培训等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请各部门于3月25日下班前将纸制版年度报告(含电子版)报区政府办公室208室(纸制版要求各部门需先填好信息发布审批单,审批单中的“发文部门”一栏填好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审批单中的“发文部门负责人审核”一栏需本单位一把手签字,然后将本单位年度报告附审批单后一同上报),3月29日前区政府办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各单位年度报告集中公开发布。
联系人:刘成 电话:632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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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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