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9-05-09 浏览量:265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9〕5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李  于同志任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总经济师;

孙佳楠同志任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站)总会计师,免去其孙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孟  宇同志任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蓝孝孝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静同志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  媛同志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总农艺师,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  微同志任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总工程师;

邵  莹同志任孙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振海同志区发改局副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兼)职务;

孙文君同志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职务任免,请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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