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5-09 浏览量:265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发〔2019〕5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李 于同志任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总经济师;
孙佳楠同志任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站)总会计师,免去其孙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孟 宇同志任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蓝孝孝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静同志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 媛同志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总农艺师,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 微同志任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总工程师;
邵 莹同志任孙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振海同志区发改局副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兼)职务;
孙文君同志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职务任免,请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