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宗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9-04-28 浏览量:36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9〕4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王宗钢同志任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站)副主任(副站长);

李  彬同志任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站)副主任(副站长)职务;

高贵军同志任阜新市第四中学校长,免去其阜新市第二十一中学校长职务;

马云丰同志任阜新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武  鹏同志任阜新市第六中学校长;

赵笑菲同志任阜新市第六中学副校长,免去其阜新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陆玉春同志任阜新市第十八中学校长,免去其区水泉镇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王  旭同志任阜新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免去其阜新市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卞宝福同志任阜新市第二十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阜新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玉春同志任区水泉镇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  丹同志任区水泉镇初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谢亚玲同志任区和平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庆刚同志阜新市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宣  恒同志阜新市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吕忠伟同志阜新市第十八中学校长职务;

张金秋同志区和平小学校长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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