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东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9-03-06 浏览量:455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9〕3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刘东纬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免去其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宣铁军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胡连海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金忱同志任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马  凯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王  飞同志任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学哲同志任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雅清同志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  锐同志任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姜军辉同志任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

武立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  鹃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务部副部长职务;

刘  谧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吕宏宇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

王剑秋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谷友成同志任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

赵  英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职务;

姜军华同志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武  岩同志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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