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9-02-03 浏览量:1006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9〕1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免去张爽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强同志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职务;

提名免去周虹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孔莹同志区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健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鑫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李佳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婷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职务;

陈振海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吴红利同志提名为区教育局局长人选;

马筠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徐立国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佟晓彬同志提名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人选,提名免去其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龙涌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井阳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姜军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韩向东同志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冯平平同志提名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选,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长君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丽萍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蓝孝孝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武岩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王勇同志提名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宋雅娟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永胜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赵坤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兼);

芦闯同志提名为区商务局局长人选,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陆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静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英春同志提名为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人选;

李伟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区体育局局长(兼),免去其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于丽颖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树同志提名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人选;

金玉峰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艾春叶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鹏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飞同志提名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人选;

王楷同志提名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人选;

谷友成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李金忱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郭大勇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司法局高德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淼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周莉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艳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栾涛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龚红梅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欢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贾树清同志提名为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人选;

陈玉宝同志任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兼);

林旭同志任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马璐同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晓光同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汉君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范俊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金卫华同志区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于淼同志区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媛同志区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会生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主任(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层次待遇不变;

免去孙鹏云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层次待遇不变;

免去韩雪梅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层次待遇不变。

职务任免,请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