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会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8-09-12 浏览量:25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8〕5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李会艳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项阳红同志区农村经济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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