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09 浏览量:78 来源:太平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规范我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及《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辽民发〔2025〕48号)相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后,辖区内商业银行积极申报。经市民政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阜新市监管分局严格审核,综合考量银行资信资质、服务保障能力、风险管控水平及金民系统对接适配情况等因素,确定阜新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合作银行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特公示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6.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行(待金民系统对接适配后承办)
特此公告。
阜新市民政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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