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太平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4-06-06 浏览量:38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24〕10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经区政府同意,将《2024年太平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太平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保质保量完成我区城乡冬季清洁取暖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满足群众取暖需求为导向,通过热源清洁化,构建清洁、高效、节能的供暖体系,鼓励农村农户自行进行建筑能效提升,创建全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的新格局。

二、攻坚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清洁取暖工作部署,以2024年6月1日为起点,利用4个月时间,确保2024年取暖季前,100%完成城区、农村具备条件的平原地区散户改造工作,山区、丘陵地区散户清洁取暖改造同步推进。单户设备补贴为总价款的60%,不超过6000元,超出保障范围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同时,将给予3年运行补贴,单户每年500元,共计补贴1500元。综上,单户补贴共计不超过7500元,原则不允许超出上级下达的补贴标准。

同时,7月30日前负责完成德盛源热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通过环评验收,达到投入使用标准,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单体项目验收后,给予总投资40%的补贴。

  重点任务

  1.科学推进散户清洁取暖改造

  结合我区能源供应条件,在原有散户清洁取暖改造“光热+电”技术路线基础上,增加“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和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设备功率原则不低于3匹,根据散户房屋结构、活动区间及原供热设备配套情况合理选择改造方式、设备功率,一户一策,避免重复建设,必须确保散户清洁温暖过冬。城区居住的农户要全面实现电改清洁取暖,水泉镇电力条件具备地区散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按照平原优先,山区、丘陵地区同步推进的思路快速开展改造工作。

  2.加快散户清洁取暖改造招投标、施工进度,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太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责任主体,通过政府招投标等方式优选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的设备供应企业作为实施主体,负责设备安装及维护,并与实施主体签订合同。安装之前一镇三街要再次确定改造名单,且名单需要经太平区供电公司对户均电力情况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开展安装。为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效率,项目推进组要做到安一户、验一户、暖一户,责任主体按月或按每500套/次进行结算向上级申请资金拨付。散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原则上,要在6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并初显工作量,7月底前完成总任务量30%,8月底前完成总任务量60%,9月底前全部完成,且9月30日前完成散户清洁取暖改造设备调试,确保2024年供暖季稳定运行。

  3.对2021—2023年散户清洁取暖设备运行开展排查维修

  确保已安装设备稳定运行,保障群众温暖过冬。7月1日前,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水泉镇配合,要对不能稳定运行的设备进行定性分析。因设备问题不能运行的,要根据签订合同明确维保主体,强化合同履约,按照要求即刻维修。因电力问题设备不能运行的,统计提交相关情况至太平区供电公司,申请由市供电公司统筹开展电力施工。

  4.实施燃煤集中热源清洁化

  7月30日前要推进完成德盛源热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工作,力争11月初供暖季前投入使用。

  5.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及决算

开展2021—2023年散户清洁取暖改造验收决算工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6月底前按照已拨付进度款户数整理验收档案,并上报市清洁取暖办进行核算。

  6.加强各类项目支持性材料档案整理

  各类项目的支持性材料要按类别分别整理归档。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要提供验收报告及运行数据等材料。散户清洁取暖改造必须补齐“一户一档”,完成验收工作,档案数量与工作量要保持一致。街道城区住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要求进行整理提供。水泉镇农户经济性节能改造自行改造档案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有关文件的要求补齐。各类项目档案整理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一收集,上报市清洁取暖办。

  7.加强“不返煤”保障,防止散煤复燃

  强化散煤管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煤质检测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严防劣质煤流入市场。要加大力度推进散煤堆整治工作,坚决取缔破坏环境、影响貌的散乱“黑点”。开展环境效益分析进一步加强对散煤复燃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加强环境质量的动态监测分析。加快禁燃区建设重点推进户部营子、高德营子等城乡结合部散户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替代散烧煤供暖,加快推进“禁燃区”建设。

  组织体系

  (一)成立清洁取暖工作专班

  为全力实施清洁取暖工作,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区委决定,成立太平区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并建立“书记亲自挂帅、县级领导包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四级联动机制。

    班  长:张雪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班长:伊晓光  区委副书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主任

    宋广平  区委副书记

    付云鸿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禄华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王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存光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许    副区长

    芦    副区长

    成  员:杨    区委办公室主任

    董春龙  政法委副书记

    王    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姜军华  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海静  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局长

    赵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计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谷友成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雷    水泉镇党委书记

    王明鹏  水泉镇政府镇长

    冯春阳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  宁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宏鑫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可佳  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局长

    康    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佳星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姜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郑子健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小林  太平供电公司经理

    张大志  水泉镇电业所所长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清洁取暖相关工作部署安排;统筹研究全区清洁取暖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清洁取暖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导各部门、各专项推进组开展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海静、计伟、谷友成、王明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工作专班的各项工作部署,综合协调各专项推进组工作,细化清洁取暖工作工作计划,督导、调度各专项推进组工作进展和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清洁取暖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推进组、设备维修组、电力保障组、法律法规组、信访维稳组、散煤治理组和督导考核组共8个专项推进组,各专项推进组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做好各自领域的清洁取暖工作,形成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的强大合力。

1.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牵头编制实施方案,指导项目主体推进本次清洁取暖项目审批和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做好与市清洁取暖办协调对接工作。

分管领导:李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水泉镇

2.项目推进组。该组下设9个工作小组(以包保名单为准),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区直部门包村、镇村干部包户”的联动机制,主要负责已改造用户回访,“一户多装”情况摸排,电量负荷,拟改造用户安装、验收和归档,已改造用户验收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具体工作。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水泉镇

配合单位:各包保部门、各行政村、红树街道、高德街道、孙家湾街道

3.设备维修组。主要负责配合项目推进组解决已改造用户的维修维护问题,确保已安装设备全部达到运行标准。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水泉镇、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包保部门、各行政村

4.电力保障组。主要负责及时做好电力扩容及电网敷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太平区供电公司、水泉镇电业所、水泉镇

5.法律法规组。主要负责解除与嘉寓公司签订的清洁取暖项目合作协议,并审核本次清洁取暖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的合法性。

分管领导:周存光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6.信访维稳组。主要负责解决处理清洁取暖工作期间所有清洁取暖相关的信访事件。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太平公安分局、水泉镇

7.散煤治理组。主要负责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清理散煤经营户、加强对散煤复燃现象的监管和查处。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

8.督导考核组。主要负责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之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等工作机制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及各专项推进组作用,按照《太平区2024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内容,进一步明确各专项推进组、各包保部门的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指导。结合工作总体要求和紧迫性,抓紧制定细化各组工作任务,明确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

  2.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专项推进组、各包保部门的主体责任,对核定总任务量、完成量、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等工作负总责,要确保安装、验收同步推进,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3.强化质量监管。严把企业及供暖设备产品的市场准入,采暖设备及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厉打击劣质设备,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督导企业加强售后服务,严格履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4.坚守安全底线。强化安全意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抢修预案,提升运维服务水平,保障安全供暖。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太平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太平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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