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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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 太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访谈时间】 2023-05-15
【问答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登录太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决策大家看”栏目。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通过访谈平台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退役士兵安置有哪些方式?

嘉宾:《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三条规定,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主持人: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嘉宾: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主持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嘉宾: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主持人:士兵退役后发生的问题,怎么解决? 

嘉宾:《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6条规定,士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